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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3 数据编号: 716548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四川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汉源县县城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物资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CDJC-2024-84-3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汉源县县城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一标段),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汉源县县城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移民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采购进行三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汉源县县城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合同金额1.42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3年12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主要工程;位于汉源县县城,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水管网改造、配套市政管网恢复及路面恢复。包括给水管道改造长度35km,配套设施管道恢复27.821km(污水管道恢复长度4.24km,雨水管道恢复长度3.87km,电力管道恢复长度8.03km,通信管道恢复长度7.5km,照明线路恢复4.181km),道路恢复18.911万m2,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恢复。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沥青年产2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2022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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