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洛津溪至盐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招标公告
洛津溪至盐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 (项目管理、造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津溪至盐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洛津溪至盐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3)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洛津溪至盐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2.1.1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2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洛津溪至盐河故道雨水排水河道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排水渠道连接管道改造、第五实验小学东至冀新公园段现状坑塘与新建明渠排涝通道连接、穿越东湖大街雨水排水方涵改造、新建雨水泵站及泵站排水管道。
2.1.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河北省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规范和要求。
2.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洛津溪至盐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拟派驻的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委现场查询为准);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前期咨询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与项目相关单位均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3.1.6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能够有效证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账户名称、账号、账户开户行名称等内容。)、具备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