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德阳市罗江区黄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EPC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德阳市罗江区黄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德阳市罗江区黄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德阳市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市罗发改投资【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省生态环保专项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阳市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市罗发改投资【2024】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万安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总长度27km,金山镇段构建植被型生态缓冲带23200m,建设人工湿地40000m;生态截流沟240m;金山镇G93 至胜天河汇入前构建生态缓冲带(草本型)24000m;万安镇段构建植被型生态缓冲带36800m;新建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套。
2.3标段总投资额:6975.92万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