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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4 数据编号: 717067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筑用玄武岩矿骨料生产线建设卸矿平台挡土墙工程公告

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筑用玄武岩矿骨料生产线建设卸矿平台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401160001015001
1.招标条件 江苏晶都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以东海行审备[2023]6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现已落实。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筑用玄武岩矿骨料生产线建设卸矿平台挡土墙工程(标段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江苏崇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江苏晶都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山。
2.1.2招标内容:该工程位于东海县安峰山,工程内容新建卸矿平台挡土墙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最高投标限价:3568315.87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工期6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建筑用玄武岩矿骨料生产线建设卸矿平台挡土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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