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渭河上游清水河流域(张家川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渭河上游清水河流域(张家川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以天环函【2024】101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团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清水河源头张棉驿乡峡口村石峡水库-龙山镇。
1.2工程规模:利用河滩地对河道湿地进行自然修复171亩;新建生态护岸12公里;新建3处湿地,总面积138.43亩,其中潜流湿地43.86亩,表流湿地及配套服务面积45.22亩,稳定塘及配套服务面积49.35亩;河道视频监控一套;沿设计河堤两侧建设24公里滨河缓冲带。
1.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纸及施工图审查服务)等。
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1.5最高限价:981180.00元。
1.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及设计团队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