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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7 数据编号: 719326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技术服务项目
 
 
( E6500003901005850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5850001)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葛洲坝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中游,距和田市 约95公里。工程任务为在保证向塔里木河下泄生态水量目标的前提下,通过与乌鲁瓦提水利枢纽联合调度,以调控生态输水、灌溉补水为主,结合防洪,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死水位为 2080.00 米、正常蓄水位为2170.00米、防洪限制水位2169.00米、防洪高水位为2170.00米、设计洪水位2170.02米、校核洪水位2171.06米;电站装机规模为200兆瓦。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850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P1料场采矿权证办理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提纲(试行)》(2021年9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编制探矿权申请资料并完成向主管部门提交获得探矿权证、完成地质储量报告(详查程度)及评审、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三合一方案)、完成采矿权证办理、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证、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等,以及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备手续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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