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桃花江(灵川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法源河段生态修复工程(3标段K4+120~K8+858)(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549001)招标控制价公布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经 灵川县财政局 委托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 壹仟叁佰捌拾柒万贰仟玖佰伍拾叁元柒角肆分(¥13872953.74元)【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27690.52元】。
经招标人确认,以审定总造价13872953.74元作为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97%(即13872953.74元*97%=13456765.13元,人民币大写为:壹仟叁佰肆拾伍万陆仟柒佰陆拾伍元壹角叁分)作为入围条件。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13456765.13元【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27690.52元】,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按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