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鹿寨县二排河灌区、龙母水库灌区、九牛冲电力排灌站灌区、洛清江黄冕及江口水轮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鹿寨县二排河灌区、龙母水库灌区、九牛冲电力排灌站灌区、洛清江黄冕及江口水轮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5020028210218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鹿寨县二排河灌区、龙母水库灌区、九牛冲电力排灌站灌区、洛清江黄冕及江口水轮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以〔/〕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鹿寨县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在鹿寨县二排河灌区、龙母水库灌区、九牛冲电力排灌站灌区、洛清江黄冕及江口水轮泵站灌区管理辖区范围内 。
工程规模:鹿寨县二排河灌区、龙母水库灌区、九牛冲电力排灌站灌区、洛清江黄冕及江口水轮泵站灌区等4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服务期限:730日历天。(服务期限:从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共计73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以设计批复的工期和实际施工工期为依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交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立项建议报告审查意见出具后40日内提交实施方案报告;自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下达之日起20日内提交招标设计图(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在项目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当天内提交施工技施图。)
招标范围:鹿寨县二排河灌区、龙母水库灌区、九牛冲电力排灌站灌区、洛清江黄冕及江口水轮泵站灌区等4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包括:项目立项建议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立项建议报告应当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含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