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批字【2024】136号批准,招标人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项目业主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除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根据经开区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调剂筹集,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2.1.3建设规模:沟渠整治项目,包括创业路、兴盛大街、明珠大街,总长4782米。道路改造及敷设雨污水、热力管线项目,涉及创新大街、兴盛大街、富民路、振兴路、育才路道路改造4515米、敷设雨水主干管9334米、雨水口收水管4667米、污水管4058米、新增供热管线3881米。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2.1.5质量标准:测绘、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初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初步设计标准;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包括初勘和详勘,出具测绘图、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等。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