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劳务分包、机械租赁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光伏发电项目劳务分包、机械租赁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谈判,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劳务分包、机械租赁项目。
1.2 采购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5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光伏发电项目劳务分包、机械租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光伏发电项目劳务分包、机械租赁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化池阳光棚施工以及光伏板安装、屋面光伏板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柜安装,以及电缆铺设等。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施工。
2.3 建设地点:成都市。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及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内容详谈判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须为具有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由企业工商注册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建筑专业作业企业(①②任选其一)资质的企业(单位);
(3)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若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证明材料为:响应函;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响应函;
(5)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项目的施工或劳务分包业绩。(采用联合体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
3.2 本次谈判【接受联合体】。
3.3 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有效期内)(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