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4.8万立方米日)扩建目绿化工程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4.8万立方米/日)扩建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4.8万立方米/日)扩建工程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核审[202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由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希望大道666号。
2.1.2建设规模: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4.8万立方米/日)扩建项目绿化工程,包含广玉兰、造型五针松、造型罗汉松、榉树、桂花等乔木,花石榴、结息香、红叶石楠等灌木,金森女贞、红叶石楠等绿篱以及矮生百慕大草坪等;绿化面积约76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61.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60天。缺陷责任期(养护期)24个月。
2.1.5质量要求:合格(绿化施工期及养护期,苗木成活率100%),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养护等级为贰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标段范围内的场地清杂、土方、绿化苗
木种植和二年养护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本工程共分为 1个 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相关学历毕业证书作为佐证材料)。
注:园林绿化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