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标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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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标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9.3.4条作如下修改:
原内容为:9.3.4合同费用支付方式按照工作进度支付,每次支付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稅费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具体支付如下: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签约合同价款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