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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3 数据编号: 731830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施工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屈发改审[2024]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为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营田镇推山咀社区。
2.3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为15000m3/d的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30294平方米,垂直潜流人工湿地面积26658米;氧化塘改造建设表流人工湿地2200米;建设生态驳岸工程600米。
2.4招标范围: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9其他:保修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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