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11-440105-04-05-935390)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土地整备进行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2411-440105-04-05-935390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20-8328054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怡滨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545242、1352788084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3526021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四路228号城投大厦
三、建设地点: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
四、项目概况:
新光大桥北岸桥头公园地块(东侧)污染范围约19480m2,污染深度约0.5m到8m左右,超标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铅锌镍)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具体以最终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风险评估报告》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实施投标人须依据《桥头公园地块(东侧)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最终以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修复实施方案为准)内容,结合本地块实际情况进行投标价限额深化设计,进行地质勘探、对基坑进行专项深化设计,编制《实施方案》,组织通过专家评审后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审备案。根据方案对本项目地块内全部污染土壤进行清挖、修复、处置、地貌恢复及场地平整、妥善设置二次污染防控措施、危废鉴定,使土壤达到修复目标值。确保修复场地内无残留污染超标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达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条件,最终完成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除工作,以及项目完工后内外所需的各项协调事宜,并顺利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具体验收程序及验收部门,以验收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修复后对场地进行拆除、平整,满足移交的相关要求。
3、最高投标限价:2827.945823 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1月8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5日9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1月8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2月5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5年2月5日9时15分至2025年2月5日9时3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5日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文件),表中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单位)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