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2025年物业委托服务(食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0403
项目名称: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2025年物业委托服务(食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19000
最高限价(元):1619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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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就餐人数:工作原因,人员有所浮动,约160-300人,其中厅级干部4-8人,厅级以下干部及物业和临时外来人员152-292人。
(2)配餐标准(最低标准):厅级干部就餐标准限价为:40.00元人民币/天/人,一天两餐;其他人员就餐标准限价为:18.00元人民币/天/人(早餐4元,个人承担3元,单位补助1元;午餐14元,个人承担1元,单位补助13元),一天两餐。本单位(驻省机构及驻市水文局职工)来省开会等、加班、值班用餐按(早餐4元人民币/餐/人,午、晚餐14.00元人民币/餐/人));公务接待(非本单位)用餐按(午/晚餐标准:15.00元人民币/餐/人)收取。
(3)配餐食谱:投标供应商在服务方案中需提供拟制一个月(四周)食谱,格式自拟。
*如该供应商取得签约资格,该食谱必须在后续的服务过程中体现出来,不然按违约进行警告或其他方式处置。
(4)汛期就餐:食堂需免费保障本单位(驻省机构)汛期值班人员基本就餐(6-9月,14个岗位免费早、午、晚餐。
(5)具体保障:周一至周五为夜班人员提供晚餐和第二天早餐,周
六、周日或节假日提供白班人员早、午、晚餐,夜班人员晚餐和第二天早餐)其他本单位汛期临时增加值班人员就餐按照早餐4元人民币/餐/人,午、晚餐按照14元人民币/餐/人标准食堂做好记录,待年终视省中心财务结余状况给予结算。
(6)费用结算:以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金额平均到月,根据供方提供发票按月进行支付。此费用包含(本单位(驻省机构)全体人员伙食费(含2号楼物业工作人员5人)、人工费、煤气、水、电、维修等其他费用)。
*供方根据需方提供每季度饭卡充值表进行饭卡充值(厅级以下干部职工进行饭卡充值)。根据我单位实际需求,供方还需提供部分外卖商品如米、面、油、奶制品、饮料、小食品等;供方也可自制面食类(豆包、蛋糕、麻花、酥饼等)、熟食等多种类商品,以便供饭卡存在结余情况下购买以上商品,商品定价不得高于同类商品市场价格10%。另供方还需准备日常使用的餐巾纸、牙线、牙签等、漱口纸杯等保证使用数量,及时填补。
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购买,费用由采购人负担并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
2、服务要求
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成交供应商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
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
成交供应商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成交供应商服务团队不得低于12人,配有经理、厨师、服务员。要保持团队人员稳定,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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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餐服务标准:
提供日常早、午工作餐,配餐达到要求标准,汛期值班期间(6-10月份4个月,含休息日、节假日)提供早、午、晚三餐服务保障,临时公务接待用餐保障。
1、日常就餐时间
早餐:7:30-8:30;
午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防汛期间值班人员及临时增加值班人员用餐(具体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每周五提交下周食谱,经采购单位审批后方可预约采购加工),但不局限:
早餐: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或豆浆、牛奶(品牌袋装)、面条、馄饨、旮沓汤、豆腐脑、蔬菜粥等,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油条、包子、筋饼等);鸡蛋(可以煎蛋、茶蛋等);早餐凉菜不少于叁种,热菜一种。
*注:需方提供咖啡机,供应商应提供该机器三种相应饮品(粉类),如:咖啡、奶茶、果汁(不得重复),该设备饮品只在早餐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