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关于清水绿岸存量及新建泵站综合生产辅助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关于清水绿岸存量及新建泵站综合生产辅助服务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清凤环境治理分公司关于清水绿岸存量及新建泵站综合生产辅助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本项目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进行比选,中标后,中标人与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为满足沙坪坝区清水溪及凤凰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PPP项目所属存量及新建泵站运维的需要。
2.2、服务周期
合同服务期限6个月(暂定),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3、工作内容
本次实施的运营和维护一体化泵站范围涉及沙坪坝区白鹤岭泵站、碑口泵站、窝凼1#泵站、窝凼2#泵站、凤天路泵站、沙杨路泵站、石井坡泵站。
(一)日常及汛期巡查工作
服务范围内所有泵站巡查采取人工巡视方式,保证每周至少巡视一次。中到大雨以上夜间,为避免泵站负荷增大出现故障,应做到专人蹲守或车辆不间断巡视巡查。
(二)检维修工作
本项目检维修是指为了保证服务范围内泵站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电器元器件及机油更换等2000元以内的维护维修等。
日常缺陷需于5日内完成维修工作,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需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
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服务周期:合同服务期限6个月(暂定),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3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项目预算:19.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重庆市环保产业协会核发的生活污水处理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3.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为盈利状态)。
3.4在24小时正常供电(不可抗力除外)的情况下,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生态环境污染,被中央或重庆市环保督察纳入问题线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且中标人承担相应的处罚(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8-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项目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