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723001001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迁高新备[2024]2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京杭运河七号桥北
1.2 工程规模:
约922.49万元
1.3 工 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二级养护标准。
养护期:二年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40%时,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超出部分工程价款待审计结束后支付);
第四次付款:工程审计结束后、管养期满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如管养期满,但工程质量修复问题未解决,则管养期顺延至工程质量修复问题全部解决,解决期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施工,主要内容:道路铺装、景观绿化、雨污水、室外亮化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