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雨花台区停车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雨花台区停车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项目概况
雨花台区停车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4楼4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RFW-2025-0115-01
2.项目名称:雨花台区停车综合治理方案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预算金额:26万元。
5.招标限价:26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根据《南京市主城区停车综合治理方案(2024-2026)》通知要求,结合雨花台区停车特征和停车需求类型,按照“系统思维,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靶向聚焦,精准施策”的原则,坚持差别化和精准化的治理理念系统治理与单元治理相结合,制定雨花台区重点研究范围全覆盖的网格化综合治理方案。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月,具体依据采购人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在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仅提供承诺书的,须在中标(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