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会同县乡村振兴竹产业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工程勘察(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同县乡村振兴竹产业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工程勘察已由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会同县乡村振兴竹产业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会发改农经[20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同县农工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会同县农工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会同县乡村振兴竹产业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工程勘察
2.2项目地点:会同产业开发区连山工业园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7018.65㎡(约115.53亩),项目基地西侧为园区次干路泉坪路、南侧为环园路、东侧为园区主干道连山大道,总建筑面积34150.00㎡。拟新建3栋单层钢结构丙类厂房(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1300㎡,最大单体跨度27.8米,建筑高度14.7米)、1F垃圾站等附属建筑及厂区内水电路、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
2.4投资估算:约20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资金和企业自筹
2.6招标范围: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一桩一勘施工勘察、边坡勘察、岩土类别鉴定及变更补充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工程测绘、勘探、取样、验收等勘察工作,以及编制工程勘察资料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所有勘察资料。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