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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7 数据编号: 744444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缯坑水库第二条原水管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缯坑水库第二条原水管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2-JC-2025-006
1.招标条件
1.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采中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各项目实际施工需要,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缯坑水库第二条原水管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物资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黄杨泵站至缯坑水库第二条原水管建设工程新建原水输水管线全长8.181km,起点接自黄杨泵站预留接驳口,采用压力管道输水方式,利用埋管及顶管输水至缯坑水库,缯坑水库现状预留有本工程管线接驳点。本工程新建原水输水管道管径为DN3200,全线采用开挖埋管及顶管两种施工方式进行敷设,其中埋管段共分为5段,总长度共计4240米,顶管段共分为10段(设置7座顶管工作井、7座顶管接收井),总长度共计3941米。本工程共设置检修阀门井共7座,1座流量计井、1座排泥阀井(与湿井合建)及8 座排气阀井。本次施工图共分为两个标段,以桩号K4+300为划分节点,桩号K0+000~K4+300段为一标段一标段埋管长度2692m,顶管长度1608m:桩号K4+300~K8+181.14段为二标段,二标段埋管长度1548m,顶管长度2333m。
2.2 招标物资具体规格和数量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 SH-01包件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相关报表(三张表),23年之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全指标的形式检测报告壹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注册满3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3%【专用】发票。
⑤投标单位注册时间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低于3个月。
⑥本次参与投标供应商或授权代理商的生产商需是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分类管理目录入准入库内供应商(珠海市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金益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江河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嘉润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成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飞天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宝城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澳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中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珠海)有限公司、珠海市振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方力源建材有限公司、 珠海大横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华实中天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明洋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凌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中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文冠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润濠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志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三润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智海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汉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珠海市锦龙混凝土有限公司),非库内厂商投标无效。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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