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025-2027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
2.1.2工程建设规模:负责2025-2027年单项工程监理费用低于100万元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三级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项目以工程监理项目工作任务书为准。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5个标段
第一标段: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第一标段:东区片区项目);
第二标段: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第二标段:中区片区项目);
第三标段: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第三标段:南区片区项目);
第四标段: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第四标段:北区片区项目);
第五标段: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第五标段:西区片区项目)。
(1)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5个标段的投标或只参与其中任意标段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2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办理各标段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文件需分别按标段单独提交,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入人员可以相同(但应满足标段的工作要求);
(2)评标时按照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从大至小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工作,并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标段中确定其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2.2招标范围:
一、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阶段勘察监理、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与本工程有关的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监理工作,包括检测监测、白蚁防治、水土保持等内容。
二、监理服务内容包括:
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监理内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交桩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组织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6、做为业主的委托人负责管理监督各运营商和相关部门的设备安装与调试,并协调其相互关系;
7、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8、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监测工作体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测频率独立开展市政工程监理的试验、检测及监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图纸要求、技术规范和监理规划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录像、拍照、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发布停工令;
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认中期支付凭证;
21、提出变更要求;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和各类专项报告;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监督、工程施工环境监督;
34、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
35、审核竣工资料、变更资料、工程结算和保修阶段监理;
36、监督勘察单位按设计单位要求完成勘察工作,落实勘察外业全程旁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确认勘察工作量、审核勘察进度款等勘察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