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II标施工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CDJC-2025-03
1.招标条件
1.1在建中铁十八局集团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II标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II标施工项目部,已由四川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四川省亭子口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八局集团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II标施工项目,位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合同金额31亿元,合同工期59月,开工日期:2022年6月,竣工日期:2027年5月。主要工程:亭子口灌区Ⅱ标主要工程包括总干渠、营山分干渠、幸福水库充水渠,总长度71.475km,共设计隧洞34.5座,渡槽10座。总干渠概况
(1)隧洞27座,总长46.386km,圆形断面,直径分别为7.3m、7.2m、7.0m、6.9m、6.7m、6.4m共6种。占全长83.35%。其中3km以上隧洞共3座,分别为大寨子隧洞7129m,中子山隧洞4875m,龙凤寺隧洞3351m;2km以上隧洞7座;1km以上隧洞5座。本标段控制性工程是大寨子隧洞,隧道全长7129m。隧洞围岩类别以IV类、V类为主,其中Ⅳ类围岩5718m,占比80.21%,Ⅴ类围岩1411m,占比19.79%,围岩以砂泥岩互层结构为主,岩匀砣酢⒂鏊菀兹砘词椅а椅榷ㄐ越喜睢�
(2)渡槽总干渠渡槽共7座,总长2730m,占全长4.91%;其中重难点渡槽3座。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水泥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其中低碱水泥生产商需具备低碱水泥(碱含量不超过0.60%)生产能力要求且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