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上海市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院区污水处理系统设施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中医医院(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613-256033060312。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内容:上海市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院区污水处理系统设施运维服务
2.主要服务内容:本次招标拟选定一家供应商,对上海市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院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托管运行。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分两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若考核不通过或发生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或拒绝签订次年合同;或在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立即与投标人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21日到2025年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