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号炉湿式电除尘器玻璃钢壳体密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92-2520mm070404)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号炉湿式电除尘器玻璃钢壳体密封修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
对2号炉湿式电除尘器壳体接缝进行铲除,漏出壳体玻璃钢表面,使用千叶片对玻璃钢表面进行打磨粗糙,使用光固化纳米片材对接缝处进行修复。
对2号炉湿式电除尘器内部钢结构进行喷砂除锈,完全除去钢结构表面锈点、原树脂丝布防腐层,露出钢结构金属面,除锈等级要求达到sa2.5级。如钢结构出现焊缝虚焊、假焊、未焊透等情况需进行焊接修复。钢结构除锈、修复完成后,使用光固化纳米片材对钢结构进行防腐。工作前需拆除湿电内部阻碍钢结构喷砂除锈防腐的零部件(如格栅板、喷淋管等)及切除钢结构连接的上下密封板,在防腐工作完成后回装零部件及修复上下密封板。(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4月7日(2号机c修期间),工期要求4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按技术协议和开工申请,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需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天内到达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所需的工器具和材料提前一周到达现场。标方应保证提供充足的材料、人员、工器具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方布置工作。
5.投标最高限价:26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