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街道金港物流园清洁能源供暖热源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街道金港物流园清洁能源供暖热源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通辽市科尔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科发改审批字【2025】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0元,政府投资7551218.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街道金港物流园清洁能源供暖热源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二)建设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金港物流园
(三)招标项目编号:B1505022025012101001
(四)工期:87日历天
(五)合同估算价:7551218.00元
(六)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资格要求: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2.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暖通空调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
2.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专业)。
2.4、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只须提供退休返聘证明,入职时间不足的人员,自入职之月起算)。
3、信誉要求: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下述内容3.1—3.4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提供)
3.1、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信息为准(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信息截图为准)。
3.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记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提供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信息网页截图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