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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6 数据编号: 749761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大庆市北湖、滨州湖、黎明湖湖泊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





大庆市北湖、滨州湖、黎明湖湖泊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庆市北湖、滨州湖、黎明湖湖泊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大庆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ZFCGGC0505C250123X01
2.2项目名称:大庆市北湖、滨州湖、黎明湖湖泊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17万元
2.5采购需求:
1.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要求,对黎明湖排水分区排涝通道建设及调蓄能力提升进行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于本项目开工前取得批准手续。同时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确保其满足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预防和治理本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2.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编制。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并经审核的编制成果,并对其负责。
3.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配合采购人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2.6合同履行期限: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
2.验收:待主体工程完成之后配合采购人验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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