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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6 数据编号: 749838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云南永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永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已由永发改复【2017】1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永平木莲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代理为大理国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EDL0XGT25001007;
2.3 建设地点:永平县6个镇乡(杉阳镇、龙街镇、北斗乡、厂街乡、水泄乡、龙门乡)。
2.4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总项目建内容为6个乡镇集镇供水、生活污水处理、7个乡镇公厕、生活垃圾处理及运转设施。项目总投资:28086.87万元。(本次招标只涉及生活污水处理:永平县6个镇乡(杉阳镇、龙街镇、北斗乡、厂街乡、水泄乡、龙门乡)污水站及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建设的投资估算建安工程费约6959.76万元。)
2.5 招标范围:永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具体如下:
2.5.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内容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优化及设计工作。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给排水、工艺、建筑、结构、设备、自动化系统及仪表、电气(含强、弱电)、安装、消防、节能、绿化、景观、本工程项目范围内附属工程及相关设施]的专项设计及专业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述设计所相关的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抗震审查、防雷审查、建筑节能审查、消防审查等各项审查和报批报建,设计相关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图纸备案的全部工作。
(3)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保证图审通过。按甲方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5.2工程施工
(1)施工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等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
(2)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2.5.3设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移交所有内容。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年。(其中包含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等,成果文件应符合规划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保证设计质量,对提供的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终身质量责任;
2.7.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满足工程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其他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3设备质量标准: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含零配件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及项目使用功能要求,达到高效、先进和实用的要求。
2.8施工安全要求:符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满足工程相关安全标准及其他现行的施工安全标准的要求,杜绝安全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0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扫描件)(2023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后年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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