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委会什杏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委会什杏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6号楼2单元2层2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BJ2025-07
项目名称: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委会什杏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7535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7.7535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委会什杏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