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
2、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ZB005号;系统编号:(县区)新交GCZB-2025-0025;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4-78;
3、项目地点:长垣市境内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标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5、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标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6、招标规模:长垣市回木沟水生态修复项目治理范围包括回木沟干流(聚村东 至长垣市回木沟出境断面长垣范井桥)12.40km,以及收纳农村生活 污水的 7 条主要支流 5.63km。治理河段长度共计 18.03km。 回木沟干流工程建设内容:建设生态护岸 24.8km,恢复护坡植被面积 12.48 公顷,恢复水域水生植被面积 13.96 公顷。 支流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表流尾水人工湿地 1.59 公顷,生态沟 渠 0.24 公顷。
7、预算金额:总投资约 5248.77 万元
8、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已落实
9、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
三、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生态治理设计甲级,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8、人员要求:
(一)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其中任意一个注册执业资格均可);
(2)、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不能兼任其他工程,并应出具无在建工程和不兼职其他工程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