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货物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0215HW00100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黑林草局函〔2024〕19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兴安岭地区林草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用于购买扑火机具装备、防火车辆、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火情预警监测系统。
2.4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交货(注:上述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运输、安装、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扑火机具装备546.075万元;
第二标段:防火车辆953.6万元;
第三标段: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260.08万元;
第四标段:火情预警监测系统887.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0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3.3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