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标段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标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前期)[2017]1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中冶名祥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阳坡元新村和冯村北(四至范围为东至三石路、南至石龙西路、西至规划高压走廊,北至浅山)。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总长度约1064米。 合同估算价 4279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3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2条路道路、交通、照明、绿化、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等市政专业管线工程。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已完成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道路总长800米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