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元单位项目管理工厂防城港环保公司除尘灰临时收储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防城港环保公司除尘灰临时收储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防城港环保公司除尘灰临时收储项目主体工程 (编号:GXJD-25121BB100151),招标人为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环保公司除尘灰临时收储项目主体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十一冶搅拌站。
建设规模:
(1)扩建料棚(2#料棚,采用独立柱,长度与1#料棚等长),将1#料棚向东面延长,延长距离约20米,2#料棚总面积约2660.58平方米;
(2)新建料棚(3#料棚),在2#料棚东侧新建 3#料棚,2#料棚和 3#料棚连接段不做封闭;3#料棚平面尺寸约 80.5m×50m(面积约3375平方米,东西方向7-10#柱与南北方向G-E柱之间成镂空区域作为收灰、储灰和卸灰系统设备安装区域);
(3)加湿卸灰系统改造;
(4)公辅系统:暖通、给水、消防、电气、仪表自动化、土建等公辅配套设施施工。
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遇不可抗力影响,工期顺延。其中:
(1)工期起算日期到全线贯通具备试生产条件的工期为 150天,氮气管网铺设安装 、储料罐改造接灰及加湿改造系统完成具备吸排罐车放灰和储料罐卸灰使用条件须于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进场时间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实行三班倒制连续施工(除高危作业不能夜间施工外),必须在投标阶段做好相应措施费的预算;
(2)工期起算日期到完成所有工程尾项工作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工期为 240天。(工期从招标人签发开工通知要求的开工日期起算)
2.2 招标范围
在原十一冶搅拌站现有场地上,按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防城港环保公司除尘灰临时收储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扩建料棚(2#料棚),长度与1#料棚一致,宽度约20m,面积约2660.58m2;2#料棚三面(南侧、北侧、东侧)设2m混凝土挡墙,挡墙以上为钢结构,彩瓦封闭。厂房内立柱底部为混凝土支柱(考虑防撞措施);2#料棚与 1#料棚紧邻,连接处不设混凝土挡墙及墙面封闭。在南侧、北侧处各设 1 个进出门。
(2)在2#料棚东侧新建 3#料棚,2#料棚和 3#料棚连接段不做封闭;3#料棚约80.5m×50m(面积约 3375平方米,东西方向7-10#柱与南北方向G-E柱之间成镂空区域作为收灰、储灰和卸灰系统设备安装区域);料棚四周设2m高的混凝土挡墙,挡墙以上为钢结构封闭厂房。立柱底部为混凝土支柱(考虑防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