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李家巷镇沈湾村、计家浜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告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李家巷镇沈湾村、计家浜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李家巷镇沈湾村、计家浜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5〕25号(项目代码:2203-330522-04-01-182198)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和计家浜村。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89万元,建设地点: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和计家浜村 。
2.2招标范围: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5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李家巷镇沈湾村、计家浜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设计图纸中施工范围内的污水管道铺设、污水检查井砌筑、路面破除及修复、污水提升泵站及设备购买安装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