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定城...
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定城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定城镇以定审服立审〔2024〕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定城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定城镇:
2.1 建设地点: 定安县定城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工程、道路工程等,服务范围为定安县定城镇12个行政村内的46个自然村,主要建设污水管网总长7756m,其中DN200聚乙烯排水管(PE)长约2884m,DN110PE普通排水管长约4132m,DN110PE花管长约740m。沉砂池共185座,φ450塑料成品井共359座。地面破除及恢复共7758m2,以及道路破除修复等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5449255.55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定城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