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设计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开行审投资研字[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南环路、文华大街、融泰大街、港口南街、振兴路.2.1.2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为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建设及路面恢复工程,敷设雨水管道共约1085.00米、雨水方沟共约7375.00米、污水管道共约7922.00米,路面恢复共约35843.80平方米。
2.1.3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最终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审批部门审批、设计方案通过规划部门审定、施工图设计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财务要求:无;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