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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20 数据编号: 761691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宿州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城东新区水系治理、生态长廊修复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询价公告(钢筋网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宿州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城东新区水系治理、生态长廊修复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钢筋网片)
询价编号:CR24(2025)-AHJCFZX-WZCG-013-01
1. 招标条件
1.1
招标人:宿州市城东新区凤鸣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宿州市城东新区,项目北至凤安路,南至风鸣路,东至稻香路,西至东林路。项目占地面积 53517.48 平方米(约 80.28 亩),总建筑面积 3234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共 24340.00 平方米,包括小学教学楼 8500.00 平方米,综合楼 4700.00 平方米,中学教学楼 8400.00 平方米,报告厅、食堂 1000.00 平方米,风雨操场 1350 平方米,门卫、微型消防站 9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000.00 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此外,还包括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室外管网、配电、绿化等配套工程。本项目建成后,班级规模为 54 班,其中,小学 36 班,初中 18 班。项目建设期为 3 年,由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筋网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询价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2〕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2〕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询价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国家认证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需达到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履约保障能力。
(4)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24)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2024)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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