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国铁塔益阳市分公司2025-2027年某灌区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益阳市分公司2025-2027年某灌区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益阳市分公司2025-2027年某灌区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TC259F05L-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72.5万元,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含税采购预算金额76.85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合同有效期为2年。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采取在不含税预算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 。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益阳铁塔公司用于2025-2027年某灌区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的使用需求,具体明细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终止时间起本合同终止。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集成服务。
2.3服务地点:益阳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不低于30万元。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信息化系统集成等类似业绩。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项目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