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山西晋丰煤化工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工程气化装置及公用工程总体院(EPC)总承包项目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晋丰煤化工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工程气化装置及公用工程总体院(EPC)总承包项目土建工程劳务分包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山西晋丰煤化工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工程气化装置及公用工程总体院(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山西晋丰煤化工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工程气化装置及公用工程总体院(EPC)总承包项目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M006129HXCGFA250219001)。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BM006129HXCGFA250219001/01
标段(包)名称:山西晋丰煤化工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工程气化装置及公用工程总体院(EPC)总承包项目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主要为,气化框架(13m×138.7m×35.5m)及框架外配套的设备基础、机柜间、变电所、渣棚、地坪等建筑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资质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竣工/完工时间计)有一项土建工程相同或类似工程施工已完工承包业绩。
(4)财务要求:需提供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报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