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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2-25 数据编号: 765295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嵊州市崇仁镇永富村非粮化1号地块(黄家西面、下相北面、直排渠两侧)土地出租竞租公告

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嵊州市崇仁镇永富村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市崇仁镇永富村非粮化1号地块(黄家西面、下相北面、直排渠两侧)土地出租竞租,已由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崇仁镇永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崇仁镇永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5年3月5日9时30分在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4楼大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年限约为4年(到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550元/亩(首年),步幅以“10元”为竞价单位,共计约58.424亩(黄家42.484亩,下相15.94亩),最终以验收面积为准。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及低于10元步幅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租受人有义务对全部农田进行合理经营,不得在承包田中挖塘、养鱼、取土、建造固定或临时建筑物,不弃耕撂荒。该土地全部为插花田,放水、生产道路条件较差,出租方只负责协调工作,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由于田内存在花木堆积,出租方第一年补助租受人150元/亩,第二年开始不予补助。土地只能种粮食作物,农作物类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若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种植,后果由租受人自行承担。承包期间水、电均由租受人自行负责。
  
(2)以上标的物亩数、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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