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蓬安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公告
蓬安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审查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蓬安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蓬发改发〔2024] 6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2 本招标项目为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蓬发改发〔2024] 6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中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相如街道龙滩桥社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此次招标内容为第一期工程内容(该封场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内容为将库区西侧9506m2的未覆盖区域进行去杂树、清淤泥、底部覆膜、垃圾平整、封场覆盖,二期工程内容为将剩余临时覆盖区域约33535m2进行封场覆盖、对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提升改造)。一期的垃圾平整,要考虑二期垃圾高度及对接,即一期的垃圾平整需要动二期的垃圾来调整高度
2.3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清单所示范围内容
2.5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 4536845.97 元
2.7 合同发包价:合同发包价等于招标控制价
2.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_____________(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