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州县兴城镇等5个乡镇8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公告
5864622
肇州县兴城镇等5个乡镇8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州县兴城镇等5个乡镇8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关于肇州县兴城镇等5个乡镇8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州发改审【2023】28号)及关于肇州县兴城镇等5个乡镇8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州发改审【2024】4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环境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州县兴城镇等5个乡镇8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大庆市肇州县;
2.3建设规模:肇州县兴城镇等5个乡镇8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在兴城镇、永乐镇、二井镇、新福乡、榆树乡的5个乡镇所含的8个行政村,共40个自然屯,建设1628套分户式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及自动控制柜、管控云平台、智能化运维系统终端。上述内容以实际为准。
2.4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275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