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监测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监测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ND(ZC)-2025-11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监测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为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一台低本底α、β测量仪及恒温水浴箱,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