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臭气回收管道系统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臭气回收管道系统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HNF-2025-007)采购人为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内容:关于臭气回收管道系统建设施工单位采购,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2工期:20个日历天
1.3施工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村渡头坪红滩(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项目预算(含税):130000.00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供应商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2.3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