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庆振新汽车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25万元(含税)
5.最高限价:25万元(含税)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安庆振新汽车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技术任务书)。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评标办法: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9.合同履行期限: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积极响应采购方各项服务要求,应在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为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满足本项目具体需求的供应商。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1供应商应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4.2从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应具备或委托的第三方具备国家CMA资质,乙方提交监测报告,样品采集、数据分析符合环境监测标准要求,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4.3供应商需配备5人及以上的项目团队,团队成员中3人及以上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并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须提供公司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