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营区2栋、3栋给水管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3月13日15: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832-SFCX25BJB001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营区2栋、3栋给水管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267499.09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5552.09元为不可竞争费。
5、最高限价:人民币267499.09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5552.09元为不可竞争费。
6、采购需求:拆除原有水管、原有阀门、原有水表等;安装不锈钢水管、安装相配套阀门、水表等;安装管道增压泵2台,铺设增压泵线路、安装减压器、自动排气阀等;清洗屋顶消防水池2个。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