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河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沂河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河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位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对沂河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规范化处理处置(采用污泥干化焚烧技术),日处置污泥约80吨。保证每日产生的污泥一次性处置合格,不出现二次污染。投资额约2400万元。
2、项目地点:临沂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期: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污泥得到合法合规处置,不出现任何危害环境问题。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对污泥进行规范化处理处置约43800吨(以最终污泥处置量为准)。
二标段:对污泥进行规范化处理处置约43800吨(以最终污泥处置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环评批文(含污泥处置),在污泥处置过程中未发生过影响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