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3-7 数据编号: 772763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江宁分中心)氢燃料电池膜电极和固态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氢燃料电池膜电极和固态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301957

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氢燃料电池膜电极和固态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氢燃料电池膜 电极和固态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NFJ2500304-03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氢燃料电池膜电极和固态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以宁经政服备〔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汽创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汽创智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氢燃料电池膜 电极和固态电池电解质生产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吉印大道2999号
2.2 招标范围:D栋1、2F改造,改造面积约77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拆除改造、消防改造、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室内装修、室外配套管网等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498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D栋1、2F改造,改造面积约77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拆除改造、消防改造、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室内装修、室外配套管网等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2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满足招标文件正文1.4.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并按照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九章其他。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