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全厂灰渣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南区汇源大道与清水二路十字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在公司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正常运行阶段,需要将一般固废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内运和外运服务工作。全厂预计产生灰渣厂区内运约13.4万吨/年,厂内中转渣场混合灰渣和从各生产装置排渣点产生的其他固废合计约32.65万吨/年外运至园区渣场。
2.3服务期: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标包名称: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全厂灰渣运输服务项目。
标包划分:1个标包。
2.5招标范围:对公司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正常运行阶段,气化装置、动力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和浓盐水装置产生的灰渣、污泥等固废进行外运。具体范围和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份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固废(气化渣或锅炉灰渣或粉煤灰或污泥等)运输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部分或者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对于提供合同或证明材料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母子公司业绩互相借用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业绩);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6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