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委托, 于2025年4月3日9:00至11:00(延时的除外)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公开拍租,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租赁期为三年,按标的现状拍租并交付)
常熟谢桥蒋泾岸12号北(现为常熟市公路管理处养护工区谢桥片区) 的房产三年期租赁使用权拍卖, 有证房产建筑面积为380.64平方米, 无证房产建筑面积约为46.44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298平方米。
租赁期初定为2025年5月1日起,2028年4月30日止。(具体以与委托人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拍租年租金参考价为:人民币15万元/首年。
本次拍租以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网拍加价幅度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注:
1、本次拍租的房产禁止经营KTV、小作坊、须安装排油烟设施的餐饮类等以及可能产生油烟、污水、噪声等扰民的行业。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
2、成交后,成交人须按拍卖规定一次性付清首年半年租金, 以后每半年支付一次,年租金保持不变,须提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用。成交人应另向产权人交纳成交首年租金的10%的租赁押金。
3、成交人须按产权人的规定标准对原房屋的电器线路进行安全改造, 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不满足产权人的改造规定要求,产权人有权要求其退租,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4、原租户若按《拍卖公告》规定报名成功,具有同等价格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若未报名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5、成交人对本次拍卖公告发出至实际成交之间房屋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变化)表示认可,并愿意就该房屋现状进行成交。成交后的清场交接、涉及与前租户的腾退交接纠纷、房屋修缮(包括清除原有装修)等事宜由成交人与前租户自行处理,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产权的授权人(委托人)做好标的物交接的协助工作,拍卖人在拍卖服务过程中不承担标的物的交接责任。
6、因政府统一规划、城市建设需要,有关部门对租赁物拆除,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租赁物。在此情况下,合同租赁期限在限期拆除期限届满时自然终止,租赁方应将租赁物在限期拆除期限届满前移交出租方,租赁协议解除。租赁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政府拆除安置政策执行,租赁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其他权利。租赁方逾期移交租赁物导致出租方损失的,租赁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拍卖平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