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章贡高新区水西产业园污水处理一厂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章贡高新区水西产业园污水处理一厂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区招字〔2025〕第4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章贡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章贡高新区水西产业园污水处理一厂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
招标人: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3.招标代理单位:江西正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
5.项目规模:对水西产业园污水处理一厂进行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提升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 A 标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更换一期、二期老旧设备,主要包括水泵、风机、阀门、污泥处理设备、除臭设备、加药设备及仪表与控制系统等;
(2)改造一期好氧池、二期平流式沉淀池和好氧池;
(3)深度处理工艺从滤布滤池变更为高效气浮。本项目投资额约2535.75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6. 供货期要求: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设备拆除、出厂、运输、安装、调试并运行,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对水西产业园污水处理一厂进行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提升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 A 标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更换一期、二期老旧设备,主要包括水泵、风机、阀门、污泥处理设备、除臭设备、加药设备及仪表与控制系统等;
(2)改造一期好氧池、二期平流式沉淀池和好氧池;
(3)深度处理工艺从滤布滤池变更为高效气浮。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注:拟派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凡实行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的地区,提供网上下载彩色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视同为原件。]